“概念”之随想
教育定义包括规定性定义、描述性定义和纲领性定义三种类型。概念反应的是能指与所指的关系。教育概念纷繁复杂,原因有三:一是确实需要新概念:过往概念的确不能指称新的教育现象、事实或规律,需要新的概念加以命名。二是研究者学艺不精新造概念:也就是说很多事实、规律已经有人进行了定义,但新的研究者读书少,就自己创作了新的概念。造完概念后他甚至还窃喜,以为自己创新了,发了前人之未发。三是研究者故意“创”概念:众所周知,学术界已经没有“低垂的果实”了,如果不是上两种情况,这些研究者为了标榜创新,不得不“换种说法”,不得不生造新词,以指称旧物。除了上述第一种属于真正的创新外,后两种着实讨厌。
但当前的问题在于,出版社或杂志社的编辑也不见得都能够分辨概念/定义的新旧,作为学术见解,还是留给读者吧。于是,当今之时,做教育研究或教育实践,当研究员或普通教师,都不得不面临纷繁复杂的教育概念,都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去做甄别、解读、区分、归类,甚至去梳理它的来龙去脉,如此这般才能弄清楚个大概。这样一来,研究的成本就增加了,一线老师就更是如蹚浑水,一片茫茫。这种情况事实上无解,特别是当今知识爆炸的时代,信息传播发达的时代。究其里,我们知道,所爆炸的知识,很多实际是二手的,或者是老货。所以,当今做教育研究,便捷可靠的路径就是看作者是否知名、有代表性、其单位是否级别高,所谓从代表作者的典型作品中去把握真正的“学问”。这也是很务实的选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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